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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巡逻车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18-12-04 09:44:00   浏览次数:

电动巡逻车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我们平时不注意,不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小问题。尤其是巡逻车的电瓶,如:充电时间过长,或是过短,长期不使用也不充电等。简单有三方面的注意事项,包括:
一、严禁存放时亏电
巡逻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池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在亏电状态下存放电池,很容易出现硫酸盐化,硫酸铅结晶物附着在极板上,会堵塞电离子通道,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重。因此,电池闲置不用时,应每月补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地保持电池健康状态。
二、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正常行驶时,如果电量表指示红灯和黄灯亮,就应充电了;如只剩下红灯亮,应停止运行,尽快充电,否则电瓶过度放电会严重缩短其寿命。充满电后运行时间较短就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过度充电,使电瓶发热。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都会缩短电瓶寿命。一般情况蓄电池平均充电时间在10小时左右。充电过程如电瓶温度超过65℃,应停止充电。
三、定期检查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电动车的续行里程在短时间内突然大幅度下降十几公里,则很有可能是电池组中少有一块电池出现问题。此时,应及时联系我公司售后部、直接来厂或是当地有我公司服务点或是代理商的进行检查、修复或配组。这样能相对延长电池组的寿命,较大程度地节省您的开支。在购买我司车辆后,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服务热线:400-696-35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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