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一直持积极的态度,对于企业生产电动汽车和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还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在此之前,科技部等四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多年来,在持续而稳定的政策扶持下,自主汽车*的电动汽车产品逐步推向了市场,配套使用的充换电站和充电桩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截至2011年底,中国已建成投运243座充换电站、13283台交流充电桩。
除了*的扶持政策,各地也都在积极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据了解,从2012年起到2014年,沈阳、北京、昆明、山东、河北等16个城市将开展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将列出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试点;邢台市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宣布电动汽车可挂牌上路;佛山市买电动汽车可获三成补贴;合肥市把2012年确定为电动汽车3年示范推广后一年;武汉则斥资2000万元,重金悬赏电动汽车生产企业。